黄冈市建筑业协会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明珠大道88号(长安郡9号楼一楼右一)
电话:0713-8838930
传真:0713-8838930
邮箱:44231889@qq.com
网址:www.hgjzxh.cn
黄冈市建筑业协会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明珠大道88号(长安郡9号楼一楼右一)
电话:0713-8838930
传真:0713-8838930
邮箱:44231889@qq.com
网址:www.hgjzxh.cn
黄冈市建筑业协会
黄建协【2019】第 019 号
关于印发《黄冈市建筑业协会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明确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能、规范评审委员会的职权与责任、保证对下设机构“评委工作组”的领导、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经第一届第 四次会长办公会授权同意,现将《黄冈市建筑业协会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冈市建筑业协会
(试行)
一、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能
(一)黄冈市建筑业协会设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 1 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组成。
主任委员由会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秘书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副会长及会长特别邀请的权威人士担任。
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为评审委员会领导机构。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二)评审委员会的职能:
1、审定、撤销专家资格。
2、审定、撤销各评委工作组的组成人员。
3、增加、解散各评委工作组。
4、领导各评委工作组的工作。
5、负责黄冈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
6、向国家、省、部级推荐优质工程参评工作的名单。
7、结合优中选优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置本年度评优评先通过率(百分比)。
8、设置本年度评优评先关键词(加分项)。
9、审议各评委工作组提交的拟获奖名单。
10、公布获奖名单。
二、评委工作组的组成
1、评审委员会下设四个评委工作组,分别对应: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委工作组、黄冈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委工作组、黄冈市大别山杯评委工作组、黄冈市“三优及信用评价”评委工作组。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协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评委工作组是黄冈市建筑业协会唯一对具体奖项“评优、评先” 拥有评审资格的执行机构,非评委工作组的人员不得进行任何评审行为。
3、评委工作组评审工作完成后,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本组成员召开评委工作组评审会,相应评委工作组办公室应将初步评审结果,逐一向本组未参会的成员报告,通报工作组评审会所作决定,并将专项评审结果呈报评审委员会审核。
三、评委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的组成
各评委工作组的组长由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轮流担任,副组长由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兼任。
1、副主任委员担任组长期间,不得委托、委派他人代为行使组长职权,不得由他人代为处理组长事务。
2、在副主任委员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况下,组长职务自动轮流至下一位副主任委员担任。
四、评委工作组评委(成员)的组成
评委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常务副主任委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黄冈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挑选专家向评审委员会提名,并通过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组成。
五、各评委工作组的职能
(一)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委工作组。主要职能是:
1、组织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的评优;
2、向评审委员会报告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现场评审的结果;
3、向评审委员会推荐有关国家、省、部级优质工程参评工作的名
单。
(二)三优及信用评价评委工作组。主要职能是:
1、组织“三优”的评选工作;
2、向评审委员会报告三优评审的结果;
3、向评审委员会推荐有关国家、省、部级三优及信用评价参评工作的名单。
(三)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委工作组。主要职能是:
1、组织黄冈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评优;
2、向评审委员会报告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的结果;
3、向评审委员会推荐国家、省、部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参评工
作。
(四)大别山杯评委工作组。主要职能是:
1、组织黄冈市大别山杯的评优;
2、向评审委员会报告“大别山杯”现场评审的结果;
3、向评审委员会推荐国家、省、部级综合评优的参评工作。推荐楚天杯的参评工作。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委员:段卫昌
常务副主任委员:易尚平
副主任委员:各副会长、监事长
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七、评委工作组组成人员
1、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委工作组。组长:按本办法第三条执行。
副组长:按本办法第三条执行。委员:按本办法第四条执行。
评委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三优及信用评价评委工作组。
组长:按本办法第三条执行。 副组长:按本办法第三条执行。委员:按本办法第四条执行。
评委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委工作组:
组长:按本办法第三条执行。 副组长:按本办法第三条执行。
委员:按本办法第四条执行。
评委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4、大别山杯评委工作组:
组长:按本办法第三条执行。 副组长:按本办法第三条执行。委员:按本办法第四条执行。
评委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黄建协【2019】第019号文件:关于印发《黄冈市建筑业协会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黄冈市建筑业协会
2019年7月